暴风雪又至。
茫茫冰原一望无垠,甚至连一只外出觅食的野兽都看不到。
罗玉在废弃冰屋的墙壁上,用匕首轻轻刻上一道,以此计算时间。
距离他们辞别门格列夫、玛丽娅母女还有胡云峰,踏上前往北美合众国之路,已经过去一周时间。
这一周,他们经历过两次暴风雪和烈风天气,几乎举步维艰;就在前天,他们发现了一座废弃的冰屋,决定在这里暂时休整的,等待风雪过去。
可这场暴风雪一脸持续了三天,总是不见停歇;到第三天时间,罗玉他们出门带来的食物和饮水已经消耗殆尽。
这期间还发生过一次地震,冰面都裂开了,幸好裂痕没波及到他们。
阿湘是四个人里,最擅长识图的,一路上都是她在关注地图并计算路程;现在他们才刚刚走了五分之一的路程。
虽说临行前,门格列夫曾经宽慰他们,不必太过着急,要想潜入总统府邸偷盗,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他们认真规划。
并且为了安抚他们,门格列夫还拿出自己压箱底的宝贝,和玛丽娅共同想办法稳定伊娃的病情。
可涉及到一个无辜女孩的生命,罗玉等人依旧觉得自己实在有些耽误行程。
“我们徒步走实在太慢了。”
听着外面肆虐的风声,罗玉四个人挤在狭小的冰屋,讨论应该如何加快行军速度。
芬恩把玩着手中的短刀,在地上草草画出一个雪橇示意图:“干脆我们想办法抓两只冰狼或者鬣狗,给我们拉雪橇。”
“可它们能乖乖听话吗?”阿湘有点担忧。
“不试试怎么知道?反正打服了就对了。”芬恩跃跃欲试,“等暴风雪停了,我们就去找找有没有狼群,然后布置陷阱,守株待兔!”
罗玉四人花了一夜时间研究如何围猎驯养,令人出乎意料的大瓜居然对着方面相当有经验,时而能提出一些有建设性的意见。
连芬恩都自叹平时大瓜看起来呆呆傻傻,又闷又憨,但在这方面居然表现得像个战术家,夸得大瓜有点飘飘然。
次日清晨,风雪停息。
罗玉四人久违地走出拥挤的冰屋,呼吸外面的空气;迫不及待想在暴风雪过后外出的,不止他们,还有觅食的野兽。
后冰河时代的天气反复无常,或许前一秒晴空万里,后一秒就天降冰雨;前一刻冰原还没有一丝风声,转眼暴风雪就来临。
这种如同开盲盒一样的气候环境,强行改变了原来许多动物的固有生存规律,比如那些在曾经的时代中,常常冬眠的动物,为了迎接这漫长且恶劣的冰原气候,不得不摒弃原来冬眠的习性。
比如说蛇,蛇类是典型的冷血动物,在冬天它们无法外出觅食,就会选择冬眠来降低自身消耗,从而保证生存。
但后冰河时代,全年365天无休止的低温天气,冬眠对这些动物而言,就等于长眠。
这漫长、无边的冰河时代,甚至没有人知道它会在什么时间结束,所以这些动物在最开始的几年冰河时代中,一时间无法适应,几近灭绝。
但神奇的事情发生了,就在这些惯于冬眠的动物快要消失殆尽的时候,中间出现过一段非常短暂,短到只有半个月时间的回暖期。
这些动物就在这半个月的回暖期,发生报复性的进化;像摩登蟒、泰格蛙、斯格德恩鳄鱼这类两栖类或者说无皮毛的生物,它们学会了如何分泌一种高温液体生成保护层,相当于一套能行走外界的防寒服。
在门格列夫的研究手稿中,提出这一点应该是这些动物在极端环境下,充分利用自身碱性物质分泌,从而达到此效果。
至于洞熊、秘鲁极地白熊这些有皮毛的生物,克服冬眠则更加简单,只需要进化出更加厚重的皮毛和更加坚硬的骨骼来支撑更庞大的身躯。
但无论哪一种进化,相对都会造成更大的消耗,简单来说,就是这些动物更能吃了。
然而冰河时代,连人类生存都变得困难,动物要觅食,更是难上加难,所以这些动物开始结伴袭击人类,抢夺食物。
并且,似乎这些动物不仅仅是身体机能方面进化,连智力层面也有了一定程度的进化;在旧日时代,动物们往往各自为战,而人类往往能团结一致,结合数万之众,以多胜强。
所以人类成为了那个时代的霸主;而经历了无数几近灭绝的灾难,这些动物终于在后冰河时代学聪明了。
它们学会了团结,且有规律、有计划地作战,你甚至能在冰河时代,看到山猫载着伏日尼亚鼠,朝人类发起冲锋。
它们有规律、有周期、有计划的成群作战,这种大规模的战役被人类称之为“兽洪”。
当暴风雪渐息,附近饥饿已久的野兽们成群结队走到旷芜的冰原上,形成一股规模很小的兽洪。
罗玉四个人先是在附近找到一些可用的材料做好陷阱,然后躲在一处高岗,窥探兽洪动向。
阿湘第一次看到这么多野兽倾巢而出,身躯微微颤抖;罗玉和芬恩面面相觑,都从对方脸上看到忧虑和畏惧。
现在别说是抓个脚力回来,只要不被这群猛兽撕碎,就算谢天谢地。
兽洪在附近冰原觅食无果,开始朝西境流动;只留有一小部分野兽在冰原徘徊。
“机会来了!”
罗玉比出手势,指挥芬恩、阿湘还有大瓜各自准备好,尽量保证轻且快的节奏接近落单的两只冰原狼。
阿湘负责警戒,确认兽群走远,不会再有其他动物干预,他们的行动也不会导致自己被大量兽群包围。
罗玉、芬恩和大瓜将他们花了一夜时间做的绳索拿在手里,大瓜准备好捕兽陷阱,三个人顷刻而动!
令罗玉和芬恩都很意外地是,大瓜看起来身躯高大,像熊一样,但运动起来,尤其在捕猎方面相当专业;不仅动作灵敏,判断也很准确。
罗玉和芬恩都用了一点时间在看准包围的位置和时机,而这些大瓜干脆利落的完成了,最先堵死那两只冰原狼的退路,将两只狼跟兽群大部队的通路阻断。
这使得两只冰原狼只能往罗玉和芬恩方向逃跑,一切都按照他们所预计的发展,接下来只要将两只冰狼逐步引入他们预先所设置的陷阱,一切就大功告成!
但当罗玉等人逐渐将两只冰原狼向陷阱处围引时,突然不知道从哪里射来几支箭矢,嗖嗖嗖破空声划过,箭矢不偏不倚围成一个圈,将两只冰原狼所在箭圈之内,接着斜上方抛过来一张网,将两只狼网住。
这张网看似绵软无力,实则内部装有非常细小的倒钩,被网住的动物如果挣扎,倒钩就会刺入它们的表皮,野兽吃痛,就不敢再挣扎了。
远方跑来一群身穿厚皮草的人,这些人肤色种族各不相同,但从他们的行动规整程度看,是相处了很长时间的;罗玉一眼就看出来,这群人一定是生活在附近聚落的猎人。他在聚落也常见到经过的猎人,由于现在野兽在冰河时代进一步演化,几乎无人能敌,以至于很多兽类泛滥成灾。
比如鬣狗目,它们繁殖能力强,动作灵敏,以群居为主,擅长群体作战。单论个体能力,比那些大型食肉动物远远不如;但这群动物,麻烦就麻烦在数量太多,难以对付。
凡事有利有弊,各城邦虽然军队势力强劲,但不可能面面俱到,他们精于守城攻伐,可如果把这些军队分散出去清理兽患,权且不论能否胜任,光是人手分出去就远远不够了。
指望不了军队,那对付兽群就要指望专业人士,于是在旧日时代几乎销声匿迹的猎人,重新获得了一席之地;同时在这个资源稀缺的时代,从野兽身上获得的各种资源替代品都相当受欢迎。
比如说燃料,由于厚实的冰盖将原本陆地深埋,无法从地下提取矿物和燃油,而绝大多数树木也都成为一根根坚硬的冰柱,难以砍伐,这些野兽的脂肪就成了燃料的替代品。
人类与自然,这微妙的关系说起来十分讽刺。
在旧日时代,人类滥捕滥杀,以食物链顶端胜利者的姿态睥睨一切;当初要多风光,现在就有多狼狈。
有朝一日,被人类驱逐到无家可归,被人类关进笼子的百兽飞禽,如今将人类堵死在高墙之内。
彼时人们浪子回头,呼吁保护动物;现在那些高呼保护动物的人,又举起屠刀。
如今,一部分精通于猎兽和驯兽的猎人,重新集结组成《猎人酒吧》,这是一个工会组织;类似于总部驻扎在中华城的诺亚科技公会,不过猎人酒吧是民办,后者是公办。
小时候罗玉就经常看到猎人游离各个聚落,这些人的一言一行都和别人不一样,他们本身为了猎兽,就要成为兽。
举手投足,都散发着一种野性。
正应了那句话,想要打败你的敌人,就先要变成你的敌人。
罗玉、芬恩和大瓜并肩站在被捕的两只冰原狼旁边,警惕地看着向他们走过来的猎人们。
双方一时之间充满火药味。
“这是我们先盯上的。”芬恩做出警告的姿态。
为首的年轻猎人踢了踢两只狼,两只白狼呜咽着:“不好意思,我们各凭本事,谁先抓到就算谁的。
而且看你们刚才业余的表现,说不定就会让它们跑了。”
“哈?你想打架吗?”
“来啊!”
芬恩撸胳膊挽袖子就要冲上去,对面的年轻人也愤愤不平。
罗玉大瓜连忙拽住芬恩,对面的人也将那个年轻小伙子拽住。
“阿莫西,你冷静,没有必要没有必要。”
这时,猎人队伍后方传来声音:“让一让。”接着对面的队伍分开一条路,一个模样大概五六十岁的老猎人在几个年轻人的簇拥下走来。
毫无疑问,他是这群人的首领。
听旁边的人跟老猎人三言两语说明情况后,老猎人深施一礼:“三……不,四位好,不好意思,刚刚我的族人有所冒犯。”
伸手难打笑脸人,一看老猎人这么彬彬有礼,芬恩也不闹了,鼓起腮冷哼一声,转到旁边去,留罗玉和对方交涉。
“您客气了,但恕我直言,这两只狼是我们先发现的,你们半路来抢,是不是太不讲理?”
老猎人依旧笑吟吟的,他低头看着两只冰原狼:“请问诸位要这两只畜生是要做什么?据我所知,它们的肉质酸涩且冷硬……”
“老头你疯了吧?这种东西谁会吃?我们是要拿它当脚力,拉雪橇!”芬恩说。
叫阿莫西的年轻人挥着拳头:“你敢对我们聚落长不敬!信不信我揍你!”
“来啊!打一架啊!”两个人又闹起来了,大瓜连忙架住芬恩。
老猎人笑笑:“原来如此,那请别怪我无理,各位还是放弃比较好。”
“这是为什么?”罗玉不解。
“你们应该不是猎人吧?看来应该是途经这里的旅人,你们不熟悉冰原白狼的习性,没有专业的驯养手段,它们是不会轻易听命于人类的,即便你们抓住它们,除了徒增两条生命的死亡,没有任何用处,放了它们,它们一样会袭击你们。”
“……”罗玉觉得老猎人说的在理,这两只狼看起来野性难除,他刚刚也一直在想,即便真的捕获成功,又该怎么驯服它们?
老猎人看出罗玉的心思,伸出手掌去:“我看几位虽然不是专业猎人,可捕猎的思路和方法非常有趣。
这几天我们聚落有一项非常重要的捕猎行动,不妨我们做个交易,如果你们能帮我们抓住这附近兽群的首领,一只泰坦狮,我们就赠送诸位一个代步工具,如何?”
罗玉等人面面相觑,居然还有这种好事?
“可我们不一定能帮上忙。”
“没关系,到时候也权当我们抢了你们的猎物,向你们赔礼。各位请跟我们来。”
罗玉回头叫上阿湘,然后和大瓜、芬恩一起,四个人一道被猎人们带进几公里外的猎人聚落。
这里比罗玉以前所住的聚落大上几倍,规模甚至可以比拟西英城的外城区。
看着来来往往的聚落民,罗玉不禁想起自己还在聚落的时候,看到街角停下玩耍,呆呆目视着他们的那些孩子,罗玉就想起陆瑶。
也不知道如今陆瑶,是不是已经被救出来,身体状况是否良好。要是这一切,都只是一场噩梦,醒来之后,他们也还是像这群孩子一样无忧无虑,那该多好。
“阿莫西哥哥!”
那些孩子看到队伍里的青年,向他招手;之前和芬恩总是一言不合就要掐架的阿莫西,现在表现得意外亲和,对待那些孩子,就像对待自己的弟弟妹妹。
这一点又让罗玉想起裘合。
想到自己和裘合曾在西英城针锋相对,他又心中升起一种“一切都不复当初”的怅然。
聚落长暂时将罗玉等人安排到一间大房,这里比罗玉他们聚落简陋的房屋豪华太多,大概也是拜这里是猎人聚落所赐,这里的人都很富有,而且不缺资源,床被都是用动物毛皮做成,既舒服又保暖。
考虑阿湘是个女孩子,跟罗玉三个粗老爷们儿一起住多有不便,聚落长安排她在阿莫西家里住。
阿莫西有个姐姐,正巧女孩子之间聊得来。
相对的,阿莫西就被二位女同志排除出家门,让他跟罗玉等人一起住,也好带着罗玉等人参观参观当地风土人情。
阿莫西一百个不愿意,但在露宿街头和凑合挤一挤里,他选择了后者,阿莫西和芬恩见面就眼红。
最后罗玉就把大瓜这一道“高墙”,安排到两人中间。
安顿好之后,罗玉等人上街转了一圈,阿莫西虽然不情愿,但聚落长吩咐他给这些人当向导,他还是不得不做。
聚落很大,光是街区就分为三道,罗玉等人直到下午,才走完整个聚落;为了之后诱捕泰坦狮王的行动,他们还出离聚落外门,找到一处高地,这里平时就是那些猎人用于观察地形,侦查周边情况的高地。
确认周边地形之后,阿莫西又带着他们回转聚落中心,去找老猎人。
每当暴风雪过后,兽群就会外出觅食,这是最危险的时候,但也是最有收获的时间段;这今天几次极地天气接连出现,老聚落长就带着一部分有经验的猎人开会,制定旺季狩猎计划。
阿莫西带着罗玉等人来到中心大屋的时候,他们正在开会商讨这次暴雪天气过后的狩猎计划,核心计划当然是诱捕泰坦狮王。
见罗玉等人到来,老猎人很热情:“喔!说曹操曹操到,你们来的正好。
我们正要说狩猎泰坦狮王的计划,阿莫西,你带着他们到旁边一起听吧。”
“是!”
阿莫西激动不已,这还是他成年以后,第一次参与聚落会议。
罗玉等人在旁倾听老猎人布置捕猎,前两天时间他们需要制造专门的捕猎陷阱和囚笼。
泰坦狮王之所以叫泰坦狮王,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它的体型足够巨大。
泰坦一词源于希腊文的音译,又可以翻译成“提坦”,其本意是希腊神话中,一种古老神族的称呼。
比如神王宙斯的父亲,克罗诺斯,就是泰坦神族。
后来引申到生物学命名中,就成为“巨大”的代名词,其中最著名的就是泰坦巨蟒,一种史前蟒蛇,体型巨大。
在后冰河时代之初,一部分长存于地下诺亚人所建立的生态圈的史前生物,因大地震,使得地质层开裂,这些动物从坍塌的蚁穴隧道走到地表。
这其中也包括泰坦巨蟒,但泰坦巨蟒是这些存留的史前生物中,少数不能适应后冰河时代气候的动物,它们体型庞大,能耗也大,同时身体尚未演化成如今蛇类可以分泌保护液的机能,以至于它们或饿死,或冻死,或被天敌杀死。
差不多在罗玉刚刚记事起,也就四五年的时间里,地表就已经看不到泰坦巨蟒的活动了。
但这不代表泰坦系动物就从此绝迹,相反很多从未见过的泰坦体型生物如雨后春笋般出现。
泰坦狮就是其中之一。
目前生物学普遍认为冰河时代,生物演化体型应该越来越小;因为身体越小,越能减少活动所付出的能量,同时减少骨骼压力,在天寒地冻的极地天气下,这种演化趋势才是必然。
反之,只有在气温攀升的热带时段,生物体型才会增大,因为需要散热,这才应该是生物界的常识。
然而,如今的后冰河时代打破了这个规律。
并且,这些动物的体型增长,丝毫不影响它们的行动速度以及灵活度,骨密度随之增长,反而没有使得这些生物不堪重负。
泰坦狮是这其中最典型的例子,这次猎人聚落盯上的泰坦狮王仅身高就有20米,俨然是一个庞然巨兽,光是跑动一下,就会造成山摇地动。
罗玉这才明白之前暴风雪中的地震是为什么。
“总之,目前我们的布置是这样,必须要在它伤害聚落之前将之捕获,其他人有什么意见吗?”
讲完布置方案,聚落长看向在座的人,没有一个人表示异议,都对老猎人的计划大加赞赏,恨不得马屁拍的叮当响。
但有过一次近乎失败的经验,罗玉和芬恩都是聪明人,他们发现这些猎人并没有比自己高明到哪里去。
他们依旧用捕获寻常野兽的思路,要去对付一个有二十米高的巨大怪物,这无异于以卵击石。
而且刚刚罗玉和芬恩等人看过周边地形了,老猎人的布置其实基本上没有问题,但如果考虑到泰坦狮王会直接进攻聚落,那他的布置就存在致命的薄弱点。
他们已经经历过暗区与兽群博弈了,那群野兽的智慧今时不同往日;假设泰坦狮王佯攻,引开守卫聚落的防线,那基本就等于门户大开。
“……不好。”
还没等罗玉和芬恩说话,一向少言寡语的大瓜居然发言了。
“哈?你说什么?”阿莫西转头瞪着大瓜,“你这个大傻子,让你坐在这里听讲已经是恩赐了,谁允许你说话了!?”
芬恩笑:“一群二傻子笑大傻子,五十步笑百步,哈哈哈哈。”
“你说什么!”猎人们纷纷起身。
“你们这群外来人,给我滚出去!”其中一个猎人大怒。
其他人附和。
芬恩冷笑:“干嘛?自尊心这么强?说一句不好,就急了,不会吧不会吧?
算了,罗玉,咱们走了,到时候他们抓不住狮王,反而被毁了聚落,也不关咱们的事。”
“等等。”老猎人叫住芬恩,“三位是我们的客人,有什么意见但说无妨。我们听着就是了。对与不对,稍后再说。”
这句话看起来是说给猎人们听得,其实是给罗玉他们听得,意思是罗玉他们不专业。
“大瓜,交给你了,好好表现。”罗玉拍拍大瓜的肩膀。
大瓜眼睛里好像有光,他狠狠地点点头,然后走到大屋中间的沙盘,将所有部署都打乱,重新排列。
屋子里所有人注视着这个看似憨憨傻傻的大块头:“这里,不对,那些动物现在都很聪明的,要这样……再这样……就是个死牢,它跑不出去,然后再……”
一开始,屋里的猎人们还不以为意,但听着听着,所有人都表现出十分惊讶的神情;谁也想不到,这个外表蠢笨的大块头,如此精于捕猎之道,甚至他提出的一些战术思想,连罗玉、芬恩和老猎人都大感佩服。
“等等……这个陷阱,我好像在哪里见过?”其中一个猎人苦思冥想,终于拍手,“对了!是大会长!”
“大会长?”罗玉和芬恩完全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
老猎人托着腮若有所思,他忽而看看沙盘,忽而抬头打量大瓜:“你……你叫什么名字?”
“俺叫大瓜,嘿嘿。”大瓜傻笑,“是芬恩起的。”
“我是问你的本名。”
“忘记了……”
“那你还记得你家在哪里吗?”老猎人追问。
“不记得,我记得……我记得我睡了一觉,然后醒了就在黑漆漆的房子里,然后看到了芬恩,后来又遇到了阿玉,还有阿湘,他们都对我特别好,嘿嘿。”
罗玉看向芬恩。
芬恩摊手:“他是我进奴隶营第二天来的,当时伤的挺重的,脑袋缠着绷带。估计那时候影响记忆能力了吧。”
“原来是这样……”老猎人怅然若失地看着大瓜,“刚刚他们提到的大会长,就是建立猎人酒吧的那位创始人,有人称呼他叫猎人王。
很多年前,他说要去捕猎,然后一去不回。
我们找了他很久。
看来又要失之交臂了。”
屋子里唏嘘一片。
大瓜茫然地看着周围的人唉声叹气。
只有阿莫西站起来:“我不服!”
所有人看向那个年轻的猎人,他满脸倔强:“什么猎人王啊,当时大家在野外都看到了,他们根本就是一群外行!
凭什么指手画脚的?
这群人根本什么都不懂!”
阿莫西指向芬恩:“我们来较量吧!”
猎人们议论纷纷,有人斥责阿莫西:“别胡闹,这可关系到聚落安危,这不是做游戏!”
“吼?”芬恩懒得搭理他,“凭什么?你是天王老子吗,说比赛我们就得陪你比赛?我偏不~”
“要是你们不比或者输了,马上就给我滚出去,别忘了你们住的房子是我家的!”阿莫西依依不饶。
芬恩大步流星往外走,理都不理他。
罗玉招呼大瓜一同准备离去。
忽然老猎人叫住他们:“等等,我同意你们比赛。罗玉小兄弟,如果你们赢得比赛,我会教给你们我独有的驯兽方法,至少能让一些小型动物听从你们的命令。
如何?”
“聚落长?!”猎人们还想说什么,被老猎人拦下。
芬恩回头:“行啊,成交!”
回转居所,阿莫西已经搬出去了,大概是因为赌约,也或许是因为跟罗玉等人撕破脸,所以不愿再住在一起。
不过这也让罗玉耳根子清净不少。
阿莫西宣战的事情,自然而然也传到阿莫西的姐姐丽塔,和暂住他家的阿湘这里。
“对不起啊,我弟弟这么任性。”丽塔很抱歉。
但阿湘不以为意:“他们男孩子就是这么喜欢比来比去,没关系啦。”
她隔着窗户,对面就是罗玉他们所住的屋子;此时罗玉三个人正挑灯商量比赛的事情,虽然看不清他们的模样,但依稀能看到灯火映在窗户上的影子。
看着阿湘的侧颜,丽塔噗嗤一声笑了。
阿湘有些疑惑地望着丽塔。
丽塔手里织着毛衣,冷不丁的问她:“你喜欢哪一个呀?”
“咦?!”阿湘打了一个激灵。
她一直潜藏在心底的小心思,突然就被戳破了,又羞又惊。
丽塔笑了笑,停下手上的活,抬起右手张开手指,给阿湘展示她无名指的戒指:“马上我就要跟我未婚夫结婚了,这方面的事情我是过来人。”
阿湘的脸刷一下就红了。
映着烛火,这个短发的女孩似乎格外漂亮。
丽塔笑着说:“你应该自信点,只要你打扮打扮,一定是个很漂亮的姑娘。”她起身拉着阿湘坐在自己身边。
两个女孩在灯下谈心。
“所以,你喜欢哪一个?那个块头大的?还是那个很瘦,面相娃娃脸,总和我弟弟吵架的?还是……”
说着,对面的灯息了。
大瓜和芬恩都躺下睡着了,他们这一路真是累坏了。
尤其是大瓜,刚沾枕头就鼾声大作,吵得罗玉睡不着觉。
他也并非完全是因为大瓜的鼾声,毕竟连芬恩这个一直吐槽要把大瓜的声带缝上,让他再也打不了呼噜的人,此时累的也无暇他顾,就算旁边睡着雷公,他也没精力管了。
之所以罗玉辗转难眠,最重要的还是惦记陆瑶的安危,心事像线团一样杂乱,越想越睡不着。
他只好轻手轻脚的出门,悄悄把门带上,然后在月色辉耀的聚落街道漫步,望着当空明月,想起以前在聚落学堂。
老师教他们汉语古文,有一句叫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说是以前的人,将明月作为寄托,因为大家看到的都是同一个月亮,所以睹物思人。
罗玉望着天空皎洁的月光,不由地想起这些,他在想,如果自己把忧虑和思念都讲给月亮听,陆瑶是否能感应到,然后醒过来?
窗外的人在寄情,屋里的人目光也追随他而去。
丽塔看到罗玉走出屋子,阿湘的目光就一刻不离地注视着他,眼神中全是倾慕。
她马上就懂了:“哦~原来是这个孩子啊。确实很亮眼,今天他们一到聚落,我就挺好附近的女孩子们在议论他哦?”
“啊?”阿湘突然地紧张。
丽塔见到阿湘的样子,不禁莞尔:“太好懂了,阿湘妹妹。”她拍着胸脯。
“不过,这就包在姐姐身上吧,我那个弟弟啊总是喜欢争强好胜。还是你可人,我已经把你当做亲妹妹了。你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
我一定会让他眼前一亮,爱上你的!”
次日清晨,罗玉三个人起了个大早;这一夜,罗玉几乎没怎么睡好,直到后半夜困意上来了,他才入睡。
但梦里,梦到陆瑶躺在休眠仓中,罗德抬手向她开枪。
罗玉马上惊醒,然后在床上枯坐,直到天明;好在他身体素质过硬,一夜没睡好,只是有点黑眼圈和精神不振。
芬恩和大瓜两个人倒是神采奕奕,久违地在床上睡了一觉,两人精神大好,一早上就出去忙活捕猎的事情。
在大瓜的指导下,三个人花了一天一夜的时间布置,到了第二天中午,罗玉三人都没怎么吃饭。
芬恩好胜心被阿莫西激起来了,而大瓜则做什么事情都很专注,至于罗玉,他现在唯有去专一的做某一件事,才能暂时不去忧虑陆瑶的安危,他把全身心都投入围猎行动中。
到了第二天中午的午饭时间,丽塔和阿湘来给罗玉等人送饭。
“你们还在忙啊,真是辛苦了,先过来吃饭吧。”丽塔将烧好的菜装盒,按三人份准备好了饭菜。
芬恩和大瓜闻到菜香,食指大动;只有罗玉没动,他越是想陆瑶,就越把自己困在一个绝对专注的领域中。
此时此刻,他的眼睛里好像只有工作。
这时,白色的裙角忽然飘进的他视线中。
接着,罗玉看到一对笔直、纤细有光泽的、漂亮的小腿踩着奶白色的高跟鞋,在他的面前停下。
罗玉一愣。
他愕然抬头,眼前站着一个端庄漂亮的姑娘,她一头乌黑的长发,手里提着装有饭菜的篮子,迎着风,女孩撩起发丝,别在耳间。
罗玉的心突然猛跳了一下。
在远处吃饭的芬恩和大瓜都看到了,他们刚要出声,就被丽塔瞪回去了。
那一刻,时间好像突然凝固了。
罗玉就这么蓦然注视着眼前俏丽的女孩儿,两人同时脸红了。
“那个……吃……吃饭吧?”
“阿……阿湘?”如果不是女孩的声音,罗玉还真的认不出来,他难以置信地望着眼前的女生。
虽然曾经1227点破过阿湘喜欢自己的事情,可从奴隶营救下阿湘那一刻,直到昨天,阿湘总是留着半长不短的短发,单薄的身躯像个男孩子。
不如说,为了让罗玉安心,她其实一直都勉强自己以男孩子的面貌陪伴着罗玉。
以至于罗玉从来都没有把阿湘当做女孩正视过。
直到这一刻,他才意识到阿湘真的是个女孩子,而且是个漂亮的女孩儿。
阿湘把饭盒一一摆在罗玉面前,然后拢裙子在罗玉身边坐下。
芬恩看着远处的两个人忍不住吐槽:“我说大姐,阿湘这么穿,她不冷吗……”
丽塔白了芬恩一眼:“女为悦己者容,你懂什么?”
罗玉端起饭盒,看着坐在风中的阿湘,她今天穿的其实也不薄;丽塔将保暖的肉色衣服给她逃在里面,下身是光腿保暖神器,看起来单薄,其实不算冷。
不过罗玉还是放下手里的饭盒,脱下自己的大衣给阿湘披上,然后端起饭菜狼吞虎咽。
直到饭吃完,两个人谁也没说话。
阿湘默默将空盒收敛起来,然后对罗玉嫣然一笑:“下午加油,不要太累了。”
“啊嗯……”罗玉木讷地回应着。
芬恩和丽塔远处看着两个人,一脸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到临走的时候,丽塔突然放大音量说:“对了!按照我们这里的规矩,大型狩猎行动的前一夜,都有一个晚会,你们晚上也一起来吧!
都穿好看点哦!”
罗玉还愣在原地。
芬恩用胳膊肘怼他:“别看了,刚才只顾着吃饭,现在看起来没完,赶紧干活。”
“……哦。”
“哦个屁哦,有一个大瓜我就够头疼了,拜托你别也变白痴。”芬恩叹气,“傍晚的时候你去裁缝那里挑件好衣服,我们凑一凑,钱还是够得。”
“啊?”
“啊什么啊,回答知道了。”
“……知道了。”
傍晚眨眼之间就到了,三个人快马加鞭,傍晚基本布置完成。
三个人齐伙直奔裁缝店,今天裁缝店异常火爆,大概大家都想在晚会一展风采。
芬恩帮罗玉挑了一件自以为还不错的,然后用剩下的钱,给自己和大瓜买了两件合适的。
三个人气势汹汹走出服装店,俨然是三个要叱咤华尔街的老街溜子,连走路步伐都变得六亲不认起来。
晚会如期而至。
今夜猎人聚落异常热闹,就好像是西英城一年一度的大庆典一样。
罗玉久违的感受到这温馨的热闹。
按照章程,聚落要在中心广场举办祭典,然后是舞会。
度过枯燥的祭神仪式后,广场点起熊熊火焰,人们围着篝火,擅长奏乐的歌手们弹起用兽骨和筋做的琴,少男少女们领着自己的舞伴,合着歌在广场上载歌载舞。
有个长相妩媚的姑娘邀请芬恩。
有个清纯可爱的小丫头,邀请大瓜,两个人的身高差,就像一只熊牵着小兔子跳舞。
最后只剩下罗玉呆在舞会的边缘。
阿莫西与罗玉擦肩而过:“怎么?没人邀请你啊?呵呵。”他端着啤酒离去。
就在这时,人群中忽然发生骚乱,但并不是什么冲突。
而是有一个人,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但看到不远处,身穿礼服的女孩袅袅婷婷入场,她身上穿着紫罗兰的礼服,端庄典雅,又将她的身材,衬托得玲珑有致。
在众目睽睽之下,女孩走向罗玉,拎起裙角,施以公主礼。
在烛火照映下,她格外美丽,一时间罗玉看呆了。
芬恩见状偷偷绕到罗玉身后踹了他一脚:“邀请她啊,白痴!”
罗玉恍然回神,他想起以前在学堂看过的欧美电影,照猫画虎伸出手去:“那个……你……愿意陪我跳支舞吗?阿……阿湘小姐?”
阿湘轻轻搭上罗玉的手,灿烂一笑,像个仙女:“好呀!”
这一刻,晚会热度到达沸点,罗玉牵着阿湘款步走入人群,迎着歌曲翩翩起舞。
“……那个”罗玉在肚子里打了无数遍腹稿,最后脱口而出的就剩一句话,“你……跳的真好,还有衣服,很适合你。”
“谢谢。”阿湘笑着回答,眼睛弯成月牙,“我可是练了两天呢。”
在罗玉他们准备狩猎的时候,阿湘也没闲着,丽塔为她制定了一整套勾搭男人的系统课程,阿湘练了很久的舞步。
这个夜晚快乐而又短暂。
歌声和笑声至半夜方息。
人们不约而同地回到家里养精蓄锐。
直到次日黎明到来。
狩猎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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